欢迎来到宏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官网!我公司专业承接烟囱新建,砖烟囱新建,烟囱改造,砖烟囱改造,水泥烟囱玻璃砖防腐,砖烟囱安装旋转爬梯等工程!咨询热线:18961988888。

18861988888 18961988888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烟囱建造的验收规范

发布时间:2022-08-09 11:54:32
  烟囱建造的验收规范: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


  建设项目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1及有关专业验收规范。


  二.新造单位砖烟囱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及组织。


  1.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先按质量标准.设计图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并对检验结果进行评定,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及质量资料,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勘测单位虽为责任主体,但已参与基础验收,故在单位工程验收时可不参加。


  3.在单位工程中,对于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的新烟囱施工单位已经预验,并由监理工程师通过初验的子项目,建设单位可组织验收。单位工程由数个施工单位负责,其施工单位历负责的各单位工程均已按设计完成,并经自己检查,也可按规定程序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对整个单位项目进行全过程验收时,已验收的子项目验收资料应作为单位项目验收的附件。


  4.当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承包工程项目应按照GB50300-2001GB50300-2001规定的程序和组织检查评定,总包派人员参加。转包工作结束后,应将工程相关资料送交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分包单位负责人也要参加验收。


  5.如果参与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和验收意见不一致,则可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同时也是其委托的部门.单位或当事方认可的咨询单位)协调处理。


  6.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于规定时间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不然,是不允许使用的。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 电话:18961988888
  • QQ:767096275
  • 邮箱:zygk88@163.com
  • 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58号中建大厦19楼
0515-88088888